绥化市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成果对接会
3月29日下午,我市召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成果对接会,通报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开展情况,省环科院苏丹博士讲解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成果。
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史衍芳在会上讲话,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生态空间范围内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格用途管制,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恋红线的破坏。生态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确确保红线划定区域内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会议强调,要严格把握划定的范围内容,既要符合国家原则要求,该划入的必须划入,确保我市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同时也要考虑我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既要做到实事求是,又要做到合理可行。在必须符合国家划定要求的前提下,各类保护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除核心保护区域外,如何纳入红线一定要因地制宜,充分评估论证,科学确定。按照保护需要和开发利用现状,统筹考虑红线范围和边界落地。同时,要抓好责任落实,红线划定成果核稿后需要主要领导和分管副市长把关,各部门要积极主动的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我市圆满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为我市“都城地”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定保证。(实习记者 王添玉)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