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足“绣花”功实现高质量脱贫
2018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三年决胜期的攻坚年,黑龙江省有28个贫困县,做好三大攻坚战中的扶贫攻坚一战任务重大。2017年全省减贫16.2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46%降至1.64%,有5个国贫县和8个省贫县申请脱贫摘帽。今年如何实现脱贫15万人的目标,两会期间,黑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出计献策。
增强造血功能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治本之策
“佳木斯脱贫攻坚任务紧迫,所辖6个县(市)中有5个国贫县。”徐建国代表说,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增强造血功能。比如桦川县把光伏产业定为精准扶贫的“首扶之业”,建成覆盖所有村屯的村级及联村电站49个,年收益可达3400万元,人均增收3000元;汤原县引导农户发展菌类产业,通过发放菌袋、基地、打井等补贴方式,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带动386户679名贫困人口人均增收3000元。去年佳木斯全市共启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69个。
高向秋代表来自黑龙江省海伦市。从田间地头走进人民大会堂,谈起产业扶贫,她有着自己的深切体会和实践经验。高向秋2015年联合5户村民组建了“向秋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720亩。去年,这个合作社带动农户种植辣椒,面积达到7000亩。对于想参与种植的贫困户她都热心帮忙,提供种子、秧苗、技术指导,实实在在地带领他们脱贫致富。农户南井玉通过种植辣椒实现了脱贫,去年种了40多亩地,收入8万多元。“去年尝到了致富甜头的贫困户,今年都准备带地入社。合作社去年共带动农户170户,其中贫困户15户,户均增收1.2万元。”如今,蔬菜产业已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也被海伦市确定为脱贫攻坚十大产业之一。
扶贫不扶懒有志气才能褪“穷气”
徐建国代表说,在产业扶贫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想方设法让贫困户有参与感,避免扶贫成了“扶懒”。为此,佳木斯市深入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创业,推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努力让贫困户在参与中手动起来、心热起来、志立起来。去年,全市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878人,扶持创业155人,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712人。
“让更多的贫困户参与到合作社生产当中,带动更多人就业、致富、增收。”这是鞠秀芹代表的经验谈。她来自黑龙江省宝清县,是巾帼建功妇女创业带头人的典型。她的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里目前有残疾人用工19户,其中有11户是贫困户,鞠秀芹给他们的工资待遇同其他用工者一样。村里有一位贫困户轻度智力残疾,父母均无劳动能力,鞠秀芹在合作社给他找到适合的活计,不但在精神上经常鼓励他,还调动村民帮助他树立信心,去年打工收入1万多元。鞠秀芹说,去年有6个贫困户在合作社的带动下脱贫了,今年争取再帮扶更多的贫困户改善生活,早日脱贫。
举措精而再精让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
张家文代表建议,着眼脱贫攻坚新变化、新问题,扶贫举措更应精而再精。一要解决好非贫困群众尤其是一些边缘户问题。他说,随着“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等各项政策相继落地,贫困群众的认可度大幅上升,但一些非贫困群众尤其是一些边缘户也应受到关注和关心,在乡镇医院报销比例、扩大产业扶贫政策覆盖面、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让他们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防止新增贫困户的产生。二要解决好群众自主脱贫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因此要拿出措施,避免贫困户陷入“福利陷阱”,积极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光荣”的意识。加强技能教育培训,发展庭院经济、民俗客栈、电商微商等,并表彰奖励靠劳动、靠双手脱贫致富的好典型,引导形成社会好风尚。三要解决好贫困难点问题。在贫困户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较高,这仍是未来脱贫攻坚工作的难点。要让这部分人实现稳定持久脱贫、政策期过后不返贫,除医保、救助政策兜底保障外更要注重产业扶贫的“造血”作用、金融扶贫的“活血”作用,用足用好用活扶贫小额贷款,通过引导带资入社、带资入企、政府贴息等形式,为这部分贫困户量身定制种植业、养殖业、企业分红等增收渠道,让他们得到持久稳定的收入,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徐建国代表说,要加强执纪监督和问责问效,为脱贫攻坚工作明确刚性约束。佳木斯市按照省里出台的《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建立纪检监察、审计和检察机关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把执纪监督的重点放在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上,组织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展3次全覆盖式的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形成强大惩戒和震慑氛围,确保各项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出偏差。
黑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纷纷表示,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黑龙江省广大农民共同富裕,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记者 张长虹 程瑶)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