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哈尔滨市香坊区结合本区实际,于近日出台了《香坊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在全香坊区范围内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据介绍,围绕香坊区情实际,香坊区司法局于1月初起草了《关于征求〈哈尔滨市香坊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1月中旬向全区81个有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截至2月中旬,各相关部门均至函该局无修改意见。该区以两办名义印发了《香坊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该区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责任主体、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及工作要求。该区司法局通过“法治进机关”活动大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普及宣传工作,除了通过征求意见稿和印制文件的方式以外,还在该区两个办公楼的电梯内张贴图板,通过“法治文化电梯”向机关工作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普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任务、组织领导及创新工作方法等内容。
据了解,香坊区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建设法治香坊的重大举措,“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改变了传统的普法主体和普法方式,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为普法宣传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成为普法责任主体,积极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使每一个执法司法过程都成为普法过程,法律法规从纸上走入实际生产生活,普法过程由静态普法变为动态普法,普法方式将更加有效,普法格局将进一步扩大,普法的约束力将进一步增强。(吴昌林 李媛媛 记者 李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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