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建筑业推行农民工工资“周薪制”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社局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关于哈尔滨市建筑行业推行农民工工资“周薪制”的指导意见》,哈市建筑行业将推行农民工工资“周薪制”。对不履行“周薪制”建筑企业,应补缴减免部分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承揽新工程时按上限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周薪制”是指由建筑企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农民工工资按周发放薪酬的一种方式,应当遵循“企业自主、农民工参与、政策激励、行业监督”原则。建筑企业推行“周薪制”遵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现场设置劳资专管员,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等环节。凡推行农民工工资“周薪制”的建筑企业,需签订《推行农民工工资“周薪制”承诺书》,在新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三分之一存入保障金专用账户,其余三分之二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未欠薪企业享评先评优优先权
按照《意见》,建筑企业推行“周薪制”,并在施工过程中履行《推行农民工工资“周薪制”承诺书》相关要求,经监管部门认定的,可在工程竣工验收五方主体会签后,先行返还所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总额的70%。建筑企业推行“周薪制”,在实施过程中未发生欠薪行为的,可在年度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信息采集中加5分,在企业评先评优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对不履行企业按上限收缴保障金
按照《意见》,经监管部门认定,对不履行《推行农民工工资“周薪制”承诺书》的建筑企业,应补缴减免部分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承揽新工程时按上限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同时在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曝光,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其不诚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对推行农民工工资“周薪制”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签订《推行农民工工资“周薪制”承诺书》,负责监督指导、考核认定以及对履行不到位的建筑企业责令整改,并出具享受相关激励政策的认定书。(记者 于勇澜)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