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宋希斌、李显刚、孙珅,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下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谷振春主持会议。
黑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海涛,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常松,石时态、高继明分别作的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李海涛作的《省政府关于农垦和森工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与监督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黑龙江省种子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草案)》《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哈尔滨市查处假冒巡游出租汽车若干规定》《佳木斯市电梯安全条例》《鸡西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绥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乡村振兴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以上两个报告的初步审议意见;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8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省政府《2018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期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省人大人事委有关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部分公民代表旁听会议。(记者 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