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立法工作会议暨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哈尔滨举行,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全省中心工作中去摆布,不断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确保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深化改革同频率、与振兴发展需要相衔接,为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保驾护航”。
贾玉梅、宋希斌、谷振春、范宏出席会议,胡亚枫主持会议,李显刚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
黑龙江省人大农林委、省司法厅、省公安厅和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作会议发言。
张庆伟指出,要充分肯定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定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全省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建设法治黑龙江,积极探索和有效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推动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成效明显,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持续加强,立法探索和制度创新扎实推进,维护法制统一取得新进展,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张庆伟强调,要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围绕推动振兴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地方立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使地方立法更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张庆伟强调,要推动立法规划任务全面落实。围绕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健全责任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立法宣传引导,加强地方立法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完成好立法规划确定的任务要求。
中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立法规划确定的牵头起草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记者 曹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