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合理编制2019年的立法计划,确保地方立法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更加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就公开征集2019年立法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本市辖区内外公民均可以就本市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提出建议。
二、征集内容:立法建议项目原则上从《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中选择,但认为确有必要另选立法项目的,请根据立法法规定,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提出。
三、征集要求: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可操作性。应当有明确的项目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规范的主要内容和拟确定的主要制度等内容。可以同时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10日。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市党政办公中心705室)
联系电话:0464-8293271邮政编码:154600。
联系人:吕肖红
电子邮箱:qthrdfgw@126.com
附件: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
七台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
审议项目6项
1、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制定)2、七台河市城市公园条例(已制定)3、七台河抗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正在制定)
4、黑龙江七台河桃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暂停制定)5、七台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6、七台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调研项目9项
1、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重大事项决定办法
2、七台河市城市供水条例3、七台河市城市供热条例
4、七台河市物业管理条例
5、七台河市城市绿化条例
6、七台河市乡村规划条例
7、七台河市校外学生托管机构管理规定
8、七台河市社会信用条例
9、七台河市文物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