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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以案释法警示驾驶人
黑龙江日报  2018-09-12 11:17:37

  为提高驾驶人道路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结合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案释法详尽解析事故产生原因,警示广大驾驶人切实做到认真守法出行,自觉文明礼让。

  2018年1月13日1时9分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省道哈肇公路(S101哈尔滨至肇兴)25公里由东向西行驶至宋家沟大桥东侧900米处,超越同方向车辆时,与相对方向刘臣驾驶的车辆相撞,相撞后轿车又与同方向车相撞,结果造成了小型轿车内2名乘车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中的驾驶人李某就是因为违法超车时,心存违法侥幸,寄希望于对向无车通行才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据哈尔滨市交警部门统计,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逆行、违法超车、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俗称的追尾)以及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引发亡人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这些违法生成的直接原因就是驾驶人心存违法侥幸。对此,交警部门警示广大驾驶人,与其发生交通事故后再懊悔,不如时刻保持对交通事故的“畏惧”心理,实施交通违法前先预判可能造成的直接或潜在严重后果,真正做到三思而后行。(吴凡记者 马智博)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