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尖山区: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再发力
按照《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7月27日省淘化专项小组第二次会议出台十条具体工作措施的要求,双鸭山市尖山区重新规划了《尖山区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动态台账,力争实现“退出”和“转型”同步对接。 在思想上再重视,认识上再提高,作风上再转变,工作上再落实,坚决打赢打胜尖山区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攻坚战。
今年,尖山区将和平煤矿预扩资源并入到衡源煤矿,与衡源煤矿资源整合升级改造为30万吨/年。全区预计到2020年底,供给能力由原来的10万吨/年提高到30万吨/年,实现机械化开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达到二级,和平煤矿将于11月30日前关闭退出。
衡源煤矿升级改造至30万吨/年,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按照市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的时间、节点、路线图,确保煤矿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项目核准工作。尖山区把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结合国发7号文件、国务院安委办41号函,集中精力学深悟透省《方案》、“五项”要求、“煤十条”和“十项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进一步增强紧迫性和使命感,建立高效率的工作推进机制,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小煤矿做到真关、真管、真淘汰。
按照全市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的工作要求,尖山区按照“四个一批”工作标准,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责的责任体系,制定各项政策措施,严守资源关、审核关和资金关,挂图作战,阳光操作,强化舆论宣传和监督,有效化解煤矿关闭矛盾,加大惩处打击力度,严格考核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刘佩权 记者 贾塞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