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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安委办要求各地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黑龙江日报  2018-08-29 08:41:34

  原标题: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黑龙江省政府安委办8月26日下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迅速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统筹安排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把煤矿、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冶金等工贸行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作为大检查重点,同时要将近年来未发生事故或容易被忽视的行业领域列入大检查范围,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大检查。特别是各级消防部门要以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桑拿洗浴、学校幼儿园、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隐患大检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盯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问题,加强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黑龙江省政府组织7个综合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要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兑现举报奖励,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要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对“黑名单”管理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推动隐患问题整改。(记者 谭迎春)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