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级创业基地每三年复核一次
哈尔滨市工信委近日出台《哈尔滨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对哈尔滨市级创业基地的申报资格、运营要求、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规定,哈尔滨市级创业基地是经哈尔滨市工信委认定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或场所。
哈尔滨市级创业基地原则上自愿申报,各类符合条件的创业基地、孵化器、创业园、产业集群、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等均可申报。“市级创业基地”每年认定一次。
申报哈尔滨市级创业基地需同时满足一些条件,如申请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地成立并运营一年以上;基地入驻的小微企业中,工业类中工业企业要求15户以上、就业人员150人以上,其他类企业要求20户以上、就业人员200人以上;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得少于8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合作的外部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要求服务有特色,有较为完善的扶持创业创新的优惠政策,能为入驻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5%。
哈尔滨市级创业基地要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场地和服务场所。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体系规范等。基地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双创服务流程,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哈尔滨市级创业基地还必须具备信息服务功能和创业辅导功能。
哈尔滨市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市级创业基地建设、运营和服务情况等进行抽查,建立测评制度,每三年复核一次。测评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撤销“市级创业基地”资格,收回牌匾并公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记者 张鸣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