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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米”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
黑龙江日报  2018-08-15 08:57:59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277号公告,批准对“佳木斯大米”等21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保护。这标志着从即日起,佳木斯市现辖行政区域内的大米生产者,在符合《“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本地申请、省级审核、国家批准后,均可使用“佳木斯大米”专用标志。这不仅有利于提升佳木斯大米的知名度和声誉,还利于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推动精准扶贫政策具体落实。

  下一步,该市将借助“佳木斯大米”获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契机,大力宣传“佳木斯大米”,力争更多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企业分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红利,继续完善“佳木斯大米”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整个大米产业提档升级。同时加快《“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切实建立健全保护机构和机制,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米生产者提供政策支持,严厉打击假冒“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违法行为。(纪世强 记者 刘亿服)

编辑:吕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