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效率低、折腾人等问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自7月31日起取消社区居民委员会所有证明事项。在全国其他城市未全面取消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事项之前,对于哈尔滨市到外省市人员在办理异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外省市确有要求的,根据只在一个层面、只盖一个章、出具一次证明、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按照特例出具证明。
确定取消的证明事项列入负面清单
哈尔滨市将把证明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要将确定取消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事项,列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负面清单,及时合并调整证明事项要件设置,严格规范提供证明事项要件内容,不得再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各类证明事项;中直、省属在哈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除外省市需证明事项外,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得出具取消清单内的证明事项。
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哈尔滨市将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市政务服务网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网数据互通,建立全市信息资源共享库,将适合公开的信息资源通过政务公开、数据开放等渠道无条件向社会公开。凡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可以查询或核查的数据信息,不得再向当事人索要相关证明。对于没有实现共享共用的数据信息,由政府职能部门或单位之间协调查询核实;对于暂时无法通过数据信息比对的,由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核查或有偿委托第三方服务。对于数据信息缺失、确实无法查询核实的证明事项,通过个人书面承诺告知的方式解决。
对给群众办事设置障碍者予以严肃查处
哈尔滨市将把政府职能部门取消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事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推进工作落实。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取消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事项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报、严令整改,并追究责任。要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给群众办事设置障碍,以无法核查数据信息为由,拖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当事人和单位予以严肃查处。对因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事项引发信访问题的,由要求出具证明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责任。
被取消的证明事项
证明居民父母子女、继承人等亲属关系,证明居民在本辖区居住,证明居民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居民婚姻状况,证明居民生育状况,证明居民住址和登记地址不一致,证明居民是否生存,证明居民无正式工作单位,证明居民正常死亡,证明居民监护人身份,证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不扰民),证明居住区树木砍伐、移植事项,证明居民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出具政审材料。(记者 阴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