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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问题先导“靶向”惩腐
黑龙江日报  2018-07-25 08:47:43

  佳木斯市纪检监察机关抓住核心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全面提升查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和效率。1~6月,全市共受理问题线索4747件,立案1395件、同比增长78.6%;处分1161人、同比增长68.8%,其中县处级干部32人;查办涉嫌职务犯罪120人,采取留置措施79人,其中留置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16人,移送司法机关68人。

  今年以来,佳木斯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查处了市粮食局原局长秦庆海,勤得利农场原党委书记、场长徐子君腐败案件,桦南县扶贫办原主任郭书纯违规发包扶贫工程谋利、同江市机关事业保险局原局长张光军骗取惠农资金案件,以及同江市三村镇头村、东风区松江乡江山村、桦南县梨树乡红光村等地原党支部书记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严肃查处“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2件,处理1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人。

  坚持自办、领办、督办相结合,佳木斯市对涉及市管干部的腐败案件,实施领导包案,集中优势力量重点突破。上半年市本级自办案件89件,同比增长122.5%,重点查办了东兴城棚户区改造、松花江沿岸滥采乱挖背后的腐败案件等。此外,市纪委监委领办基层重要、复杂案件,其中同江市、抚远市、汤原县“种粮大户”骗取粮补资金和公职人员受贿窝案,留置1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该市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共查处涉嫌受贿案件24件,涉嫌行贿案件62件。在高压震慑下,全市共有19名行贿人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待问题。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下,各有关单位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办案效率明显提升。汤原县振兴乡振兴村原会计刘春迎套取国家粮食补贴61万元案件,从立案调查到法院判决,仅用了23天时间。(刘博深)

编辑:吕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