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秋白调解室”,一位老人向工作室负责人李秋白哭诉儿女不赡养自己的事情。李秋白一边认真地记录,一边安慰老人:“您放心,我会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您的问题。”香坊区“秋白调解室”成立近7年来,化解群众矛盾千余起,无一例“民转刑”案件发生。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居民有事都愿去找秋白诉说,李秋白成为群众信赖的“知心姐姐”。
近年来,哈尔滨市香坊区针对社会矛盾多发、利益诉求多元的实际,在全区“大调解”体系建设上,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该区立足人民调解联系群众最广泛、最直接、最便利、最经济的工作优势,在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的尝试和创新,先后推出“秋白调解室”等品牌,物业、安监、建筑街道、黎明街道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香坊区哈平街道调委会和黎明街道调委会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荣获全国模范调委会荣誉称号,区诉调衔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今年5月,黑龙江省司法厅推荐,香坊区司法局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香坊区在24个街(镇)、156个社区、468个居(村)民委组全面设立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工作站,在此基础上注重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在纠纷多发的物业、安监、医疗、劳动仲裁等领域,建立了诉讼、治安、交通、物业、安监、医疗、物流、土地林地、劳动仲裁等9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14个专业调解室,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为群众搭建了便利的诉求平台。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香坊区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下发《香坊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制度汇编》,包含6项制度29条管理内容。同时充分利用每月司法所长工作例会,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即时布置与动态管理。重点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内业建设、外观标识进行规范、统一,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实现了“五有”“五统一”,即:有调解室、有电脑、有电话、有台账、有卷柜,标识统一、工作图板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卷宗统一、受案登记统一。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建设。香坊区在全区选择具有丰富基层调解工作经验,群众信任、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和在当地有影响力的调解员,率先在全市建立了以个人名字命名的“秋白调解室”和“笑雪调解室”,扩大了影响,形成了特色,赢得了群众好评。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切实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香坊区通过推荐、考核、考试等方式,择优选聘,
在全黑龙江省率先以政府出资的形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63名,其中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47名、专业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6名,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化程度得到进一步优化。
切实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香坊区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指导、以会代训、个案分析等形式开展定期培训。同时建立专职调解员QQ群,不定时开展网上案例讨论、分析,使其能够及时掌握常用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方法技巧,以适应工作实际需要,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切实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考核管理。建立人民调解员工作考核机制,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调解纠纷成功率、案件结案率、当事人投诉率及案卷规范化程度作为日常考核依据。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定期对专职调解员出勤表、案件数、调解卷宗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依据。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年末对调解员作出综合评定,奖优罚劣。此外,依据调解员作用发挥情况、工作业绩情况、能力素质情况,评定出“星级调解员”“首席调解员”,以此激励调解员不断进步。建立并执行退出机制和淘汰机制,以保持调解员队伍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建立专业人民调解专家库。依托全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法律人才优势,在全区建立由10名首席专职人民调解员、372名律师、7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专业调解专家库,供当事双方在调解中随机选择,实现了专业的问题由专家解决,有力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群众认同感。
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为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几年来,香坊区在区级层面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合计拨付89.4万元。其中,工作经费20万元、专职调解员工作补贴69.4万元。社区专职调解员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诉调衔接调委会调解员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物业供热服务纠纷调委会调解员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区土地林地纠纷调委会调解员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同时,对于超额完成调解工作任务的调解员,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每件调解案件可分别获得50—200元补助;成功调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根据实际情况重奖多补。
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2017年,香坊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165件,其中家庭、邻里、婚姻纠纷等常规性纠纷1233件,物业、医疗、物流、土地等专业性纠纷932件;各专业调委会与街道(镇)、社区(村)调委会相互转交、分流纠纷460件,衔接率100%;纠纷调解成功2078件,其中达成书面协议1106件,口头协议972件,息诉撤诉450件,调解成功率96%;避免了11件集体访。(记者 刘姝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