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规收受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日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加格达奇区第一小学教师李晓明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8年春节和“三八妇女”节期间,李晓明于2月14日和2月15日分别收受高某某等3名学生家长微信转账礼金各500元;2月26日,收受姜某某学生家长微信转账礼金666.66元;3月8日,分别收受郑某和田某某学生家长微信转账礼金各500元。共计收受6名学生家长礼金3166.66元。2017年,龙招文化用品商店经营者杨某某事先与李晓明约定,由李晓明推荐学生在其商店购买学习资料,便给予其好处费。2017年9月、2018年1月和3月,李晓明分三次推荐本班级学生去龙招文化用品商店购买学习资料。2017年9月10日、2018年1月15日和3月10日,李晓明分别收到杨某某微信转账介绍回扣费1000元、676元和1274元,共计2950元。同时,李晓明还有组织学生校外有偿补课等行为。2018年6月,李晓明受到记过处分,违规所得6866.66元已收缴。
十八站林业局依西肯森林资源管护区副主任徐春波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月1日上午8时许,徐春波(林业局党政办负责车辆管理工作)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安排林业局车班司机李某某驾驶哈弗越野公务用车(车牌号为黑P70665),以修车为由送刘某某夫妇去加格达奇。当日13时许到达后,司机李某某前往4S店将车辆传感器更换,17时被地纪委检查组发现。2018年2月,徐春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塔河县政法委原主任科员王凡(2018年已退休)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10月22日、28日,王凡分别去北京、石家庄两地出差。10月29日,其从石家庄乘坐飞机前往义乌、白象、乐清、桐乡、海宁等地游玩,11月8日回到石家庄继续工作。11月12日返程后,王凡将9天游玩花费的3780元在单位核销。2018年4月,王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呼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朱来璞(副科级)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7年8月1日,呼中区纪委在检查呼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时发现,副主任朱来璞所在的办公室面积为16.77平方米,超标4.77平方米。2017年9月,朱来璞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