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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打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黑龙江日报  2018-07-18 10:19:39

  7月17日召开的全黑龙江省林业生态保护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当前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系统要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查找林业生态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破坏森林、湿地资源事件的发生。

  当前,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事件时有发生,毁林开垦、毁林种参、毁湿开垦、盗伐滥伐、侵占保护地等问题破坏了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全黑龙江省共有被开垦的国有林地121.5万公顷,湿地12.2万公顷,其中,国有林地在1998年前开垦了109万公顷,1999年至2012年开垦了11.8万公顷,2013年至现在开垦了0.7万公顷。根据对全黑龙江省市县林区参地的调查,现有的18076.8公顷参地中,开垦前地类是有林地的,为12292.23公顷。

  为扎实做好林业生态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全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系统要着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势头,坚决停止开垦林地种植人参,加快森林植被恢复,并坚决禁止发生新的毁林开垦,同时要加大林地内非煤矿山的清理整顿力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省专员办和黑龙江省林业厅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底,全黑龙江省将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毁林种参及各种变相毁林种参,违法开垦林地、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还强调,要强化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黑龙江省林业厅将于7月至9月在全黑龙江省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主要任务是摸清林业自然保护地特别是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乱占林地湿地、功能区设置不合理等历史问题,全面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现状,预防和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会议要求,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保持严打高压的态势,对毁林开垦、毁林种参、毁湿开垦、盗伐滥伐等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必须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对违法占用林地或者未批先占的,要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恢复原状;属于基础设施、公益类建设项目,也要处罚到位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以县为单位,发生一起未批先占事件,在植被恢复费返还上予以调控,发生两起以上的,暂停经营性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一年,并追究监管者的责任。(邢晓然 记者 贾红路)

编辑:吕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