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林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海林市检察院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该案为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5月,被告人陈某因要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在无开工审批手续、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以工地开工需要工程保证金为由,多次向被害人张某某骗取人民币共计57万元。陈某仅将部分钱款用于其个人投入工地等相关费用,部分偿还其个人债务,其余钱款被其用于个人花销。案发前,陈某仅归还4万元,案发后,陈某朋友及其妻子替陈某归还7万元。检察机关同时指控,2015年8月,被告人陈某在没有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的许可下,非法占用海林市柴河镇群力村集体土地建设临建宿舍等设施。经鉴定,该工程非法占用群力村集体土地一般农田10479.20平方米(15.71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难以彻底清理和复耕,达到耕地严重破坏程度。检察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拆除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地上物及赔偿土地复垦费用150464.38元,承担本案鉴定费用20000元。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分别就刑事部分及附带民事部分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记者 那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