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努力优化执纪监督机制,整合放大监督力量,以形成层级负责、协同作战的监督新格局,助力政治生态建设。
今年初,针对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不清晰、办案经验少、力量不足等问题,佳木斯市纪委监委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各派驻机构与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之间的职责分工、范围内容、工作方式和程序、发现问题方法和处置方式等,并确定4个纪检监察室集中精力搞监督,形成了日常监督、季度研判、情况反馈、半年报告、问题移交、案件快查的长效机制。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工作任务向4个纪检监察室和各派驻纪检组分别发出工作提示函,定期综合汇总监督工作情况并将其专项检查、“四风”问题自查和“回头看”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梳理排查。纪检监察室全面了解所联系地区、部门的政治生态建设及每名被监督对象的基本情况,建档立册,形成台账。每季度对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察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督促被监督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度,记录干部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测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违纪问题处理、责任追究、信访举报、述责述廉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廉政意见回复、谈话函询等情况,适时动态更新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虚假问题作为线索报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年初以来,已对56个部门的190个共性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34个问题线索转交案件监督管理室。4个纪检监察室再对归口联系的派驻纪检组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督促、情况综合和审查协同。在派驻机构发现相对复杂的违纪问题线索时,协同开展审查。
在监督方式上,探索健全了日常监督、节点监督、交叉监督、专项检查、巡察督查、察访、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考核以及组建党风政风监督员、信访监督员、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等巡察联动监督机制,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几种方式进行重组打捆组合,放大了监督合力。
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等问题,成立8个组对10个县(市)区、14个市直重点部门开展了3轮巡察督查,发现问题线索111个。巡察期间,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交流情况,将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查,形成持续震慑。(孙照丰 记者 刘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