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538.4亿元,黑龙江省13个市地整体实现超预期进度。黑龙江省第一产业税收收入实现1.1亿元;第二产业税收收入完成292.9亿元;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实现244.4亿元。税收变化反映黑龙江省经济稳中向好,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
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税务系统深入研判分析税源和税收总体变化趋势,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地税系统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还组织征收社会保险费收入149.4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34.5亿元。一季度黑龙江省国税系统共减免税金82.8亿元,办理出口退税4.9亿元。其中支持金融资本市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改善民生、节能环保、支持“三农”累计减免达52.5亿元。黑龙江省地税系统共减免税金42亿元,其中改善民生、节能环保、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高新技术发展累计减免达35.7亿元。
一季度税收变化反映我省经济稳中向好,特别是工业税收收入延续了2017年全年的增长势头,显示实体经济情况好转,四大支柱产业税收继续较快增长,能源、食品、装备、石化行业税收收入增速明显。其中汽车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税收收入增速较快,反映相关产业高速发展。(王钊 李雅楠 记者 马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