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哈尔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根据《方案》,有灌溉水源,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已经或即将建成的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划定的具体地块要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管理数据库,形成“全市一张图”。
根据《方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划定为“两区”: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在平原地区质量较好且相对集中连片,单片耕地面积不小于100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或耕地;坡度在15度以下、质量较好且相对集中连片,单片耕地面积不小于500亩或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小于5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有水稻、玉米、大豆种植传统;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等规划,土壤无重金属、污水和垃圾污染。
哈市将率先在“两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两区”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设施配套标准,不断提升“两区”基础设施水平。根据《方案》,哈市将坚持适区适种,优化“两区”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粮食生产,扩大优质粳稻、专品种玉米生产;积极发展高蛋白、高油、高产、多抗大豆新品种,稳步扩大食用高蛋白大豆种植面积,恢复大豆生产。
哈市将把“两区”作为安排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积极向“两区”倾斜;进一步优化农业项目资金结构,将现有及新增财政支农资金向“两区”输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加大对“两区”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银行、担保机构联动机制,合理分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推动“两区”自然灾害保险品种全覆盖,加大保费补贴力度,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