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国资委获悉,2017年,黑龙江省国资监管不断完善,监管质量和监督效能取得明显提升,全黑龙江省各级监管机构着力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地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全覆盖。
2017年,黑龙江省大力推进监管职能转变,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的实施方案》,精简下放国资监管事项15项,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推动了国资委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省国资委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监事会监督事项清单》,以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科学设置了10大类45项监督清单,落实了监事会纠正违规决策、罢免或调整领导人员的建议权,为推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上半年黑龙江省国资委监事会集中开展了年度定期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三级以上独立核算单位175个,占全部单位总数的50.5%;披露了问题风险46个,提醒关注事项6个。统一组织对43户企业本部及权属企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决策事项1599项,披露决策不规范等问题44个,并通过会议推进、约谈集团董事长及权属企业负责人等不同形式分层次落实整改,问题整改率保持在87%以上。
2017年,黑龙江省出台了《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11个方面69种情形的追究范围。龙煤集团将清理2138笔共29.4亿元的应收账款中发现的相关责任人和线索移送纪检部门,内部已问责处理62人。截至2017年末,19个省直部门所属257户企业和全黑龙江省13个市(地)及所属县(区)企业均开展了财务快报报送工作,实现了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全覆盖。(刘光东 记者 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