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荣,巴彦县兴隆人民法庭庭长。自1989年10月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一直到法庭庭长,她把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了深爱的审判事业,奉献给了家乡的父老乡亲。28年的工作历程中,她始终把“做法律的捍卫者、做百姓的贴心人”的誓言牢记心中。今年1月29日,她获得全省第十一届“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以民为本公正办案是她不变的工作信条
兴隆法庭辖区有6个乡镇,20多万人口。法庭只有她一名法官,面对每年近500件案件,刘春荣没有退缩,忘我工作的齿轮保持着持续高速地转动。从此,贪黑起早成了她的家常便饭,利用节假日审理案件成为自然。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案件标的额仅8000元,且被告在外地打工无法直接送达。一天,突然听到被告从外地回来的消息,刘春荣和同事马上赶往被告家中进行送达,白天去没人,晚上去,家中还是没人。第二天一大早,她又来到被告家中,终于见到了被告。她的出现让被告很意外,无奈地说:“其实我昨晚就躲在家的柴禾垛后面,以为你找不到就不会再来了。就看你起早贪黑折腾的这股劲,这个钱今天就给。”一起“无头案”,经过她的努力,就这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有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原、被告为争一垄土地而争执多年,特别是每年春种时都要发生争执,严重时双方曾打得头破血流。就在开庭的前一天,刘春荣突患重感冒高烧41度,咳嗽不止,医生让她休息治疗。可案件本身却不容拖缓。庭审时,她一边挂着吊瓶一边组织庭审。在调解阶段,她耐心地向双方释明法律,并请来村委会主任一起做工作,劝导双方各让一步。当时,她因高烧脸色通红,每说几句都会咳嗽一阵,原、被告被她的言行所打动,几乎不约而同地走到她面前深深的鞠了一躬说:刘庭长,我们不再争了,我们同意调解。
本着一切为百姓着想的原则,多年来,刘春荣平均每天要审理案件2.2件,共审结案件5700余件,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取得了无信访、无发改、无申诉、无超审限的优异成绩。
情系百姓排忧解难是她追求的最高境界
法庭是为百姓排忧解难的前沿阵地,刘春荣就是前沿阵地的排头兵。多年来,她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
2014年年三十的晚上,刘春荣正在和家人包饺子准备年夜饭,忽然接到值班干警的电话,说法庭门口来了一个老太太非要告自己的儿女,不给处理就不走。她立即赶到法庭,看到一位老大娘衣服穿的很单薄,浑身冻的哆哆嗦嗦,她眼泪差点掉下来,给老人倒了杯热水。原来老人82岁了,有4个儿女,都住在一个村,老人在儿女家轮流生活。几个儿女因为房子和土地分配引发矛盾,这才导致老人大年夜到法庭来起诉。了解情况后,刘春荣和值班干警立即开车拉着老人来到老人的大儿子家,并把其他3个子女也都找来。在老人和子女都充分表达想法后,她问老人的子女:“老人在过去艰难的岁月独自把你们养大不容易,可你们却为了争家产竟在大年夜让老人无家可归,你们还有良心和孝心吗。”在她真诚的劝解下,4个子女纷纷向老人认错。经过当场调解,他们签订了赡养协议,一场家庭纠纷就此化解。
法庭审理的案件都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看似平常的小案件,但看似案件不大,其实矛盾很深。为此,刘春荣宁肯多跑几趟腿,多磨几遍嘴,在“案结、事了、人和”上下功夫,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多年来,她的足迹走遍了辖区的每一个社区、村屯,成了名符其实的“本地通”。她已融入到这片土地上的百姓之中,成了老人们的“闺女”,同龄人的“大姐”,小朋友的“阿姨”。
清白为官廉洁自律是她坚守的道德底线
刘春荣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亲戚多,同学多,朋友多。他们一旦有了案子,就想方设法找她疏通,要求给予关照。但在法律、亲情、友情面前,她始终坚持法律至上的行为准则。
2015年夏天,她同学的弟弟因为交通肇事致人受伤而被起诉到法庭,同学来找她要求给予其弟弟关照。刘春荣向同学耐心解释法律规定,表示只能依法判决。同学听后很不高兴,转身摔门而去。刘春荣时刻告诫自己,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她只有为人民多做工作的责任,而没有享受和索取的权利。
在刘春荣20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她都不为私情所扰、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始终让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
2012年以来,刘春荣连续被市法院评为“先进个人标兵”、“办案标兵”,荣记个人三等功4次;2014年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百名办案标兵”等称号;2015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7年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被评选为全国十大“我最喜爱的好法官”之一。
面对庄严的国徽,刘春荣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在工作中,她不忘初心,继续以赤诚践行着“做法律的捍卫者,做百姓的贴心人”这一不变的诺言。(宋立国 王晓东 记者 潘宏宇 白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