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医保新政”厚植民生
哈尔滨市终结医保“城乡差别”普惠城乡居民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额度上不封顶,心脏移植手术治疗费用可以医保支付,肿瘤治疗药曲妥珠单抗等19种特殊用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新年伊始,哈尔滨“医保新政”亮点纷呈。
自2018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启动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实现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与“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标志着哈市医疗保险的“城乡差别”从此成为历史。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冰城“医保新政”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医疗公共服务体系,更全面地保障了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更大程度地满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保障提高“医保新政”解看病之忧
“‘医保新政’实施,我们农村居民是最大的受益者。”道里区新发镇农民赵英杰说,“新的基本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比原‘新农合’高出了3万元,大病保险也打破了原‘新农合’最高报销30万元的限额,让我们在看病上彻底没有了后顾之忧。”
根据“医保新政”,参保居民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省属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统筹金报销比例为52%,较原“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40%至45%,提高7-12个百分点,老百姓看病实实在在地少拿钱,大大减轻了农民个人经济负担。
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今年1月1日全面实施,哈尔滨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全市9区9县(市)城乡居民将不再受到城乡身份的限制,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权益。
与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原“新农合”政策对比,“医保新政”体现出以下9大惠民亮点:
——参保范围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范围覆盖市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包括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惠及参保人数达到506万人;
——统筹层次提升。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确保城乡全体参保人员享有同等的医疗资源和医疗保障待遇;
——保障范围扩大。涵盖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生育医疗待遇、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
——医保目录范围扩大。统一执行省医保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三项目录,药品目录扩大至近3000种;
——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较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7万元;
——住院报销标准提高。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75%、70%、55%,大学生和学生儿童为75%,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为90%;
——门诊待遇范围扩大。将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门诊统筹支付金额提高。较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分别提高50元和130元;
——增设生育医疗待遇。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报销标准为自然分娩900元,剖宫产13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新的大病保险政策同步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据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负责人徐军介绍,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较原城镇居民医保降低1000元,报销比例较原‘新农合’大幅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新医保’报销额度上不封顶,打破了原‘新农合’30万元报销额度的封顶壁垒。”徐军说,“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合力,更大程度地发挥大病保险保障作用,有效缓解广大参保居民的大病费用负担。”
在惠及全体城乡参保居民的同时,“医保新政”还有针对性的加大了对困难人员的补助力度,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资助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困难人员在基层医院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特病减负报销比例达到90%
55岁的道外区居民李玉凤8年前患上尿毒症,平均每周要透析两到三次,居高不下的医疗费始终压得全家透不过气来。今年的“医保新政”给她带来了告别因病致贫的福音。
从今年起,哈市对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治疗项目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有两个突出的改变。
一是在原城镇居民医保血液透析组套基础上,将升血针、血常规等7项日常检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使患者人均年负担减少0.3万元。腹膜透析门诊治疗将升血针、血常规等6项日常检查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内,使患者人均年负担减少0.8万元。
二是降低尿毒症患者特殊疾病门诊血透待遇个人负担费用。参保城乡居民在二级、三级定点医院门诊进行血透时,个人每次负担20元、40元,与原居民医保中成人参保人员个人每次负担133元、168元相比,人均减少113元、128元,年人均负担减少约2万元;与学生儿童原个人每次负担76元、84元相比,人均减少56元、44元,年人均负担减少约1万元。
“医保新政”大幅提高了尿毒症患者血透待遇标准,也极大地为其减轻了经济负担。尤其对原本就家庭贫困的患者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减负、减贫惠民政策。
事实上,尿毒症患者的福利只是冰城“医保新政”大力惠民的一个缩影。
在哈尔滨今年起实施的城乡居民特殊疾病门诊统筹中,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了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肝、肾、肺、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共计6类9种特殊疾病。
“‘新政’与原‘新农合’相比,病种范围扩大,待遇标准大幅提高。不仅增加了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两个病种,并且将生血针、血常规等辅助用药、检查检验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取消了原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徐军说,“总体算下来,这些特病的报销比例达55-90%,个人负担大幅减少。”
精准施策
肿瘤药物、心脏移植纳入医保
部分高值肿瘤药物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堪称是哈尔滨在“医保新政”中精准施策的惠民之举。
“自2018年1月1日起,‘新政’将原不在医保目录范围的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肺癌、白血病等各类高值肿瘤靶向药物及用药范围广、使用量大的共计40种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徐军说,“此举不仅可大幅减轻肿瘤等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也将大幅提高这些患者的生存率和幸福感。”
以抗肿瘤药物曲妥珠单抗为例,该药一般用于乳腺癌及晚期转移性胃癌患者,国家谈判前零售价格为每瓶2.3万元,按保守治疗计算,患者一年需使用14瓶,加上厂家买6瓶增8瓶赠药优惠,患者一年购药费至少也要13.8万元。
经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并纳入哈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后,该药零售价格降至每瓶7600元。患者年购药费为10.64万元,纳入医保支付后参保患者只需自付4.89万元,前后对比,年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达8.9万元。
再以抗肿瘤药硼替佐米为例,该药一般用于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国家谈判前零售价格每瓶价格在万元以上。经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并纳入纳入哈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后,零售价格降至每瓶6000元左右,患者全年使用费用为20余万元,纳入医保支付后患者只需自付10万多元,为患者减负近半。
“医保新政”的精准施策还体现在扩大器官移植医保支付范围上,从今年起,哈市将心脏移植手术治疗及术后抗排异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等同于肝、肾、肺移植。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哈尔滨“医保新政”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无论在保障范围,还是在保障标准上,均走在东北地区前列。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刘志军说,“这既是‘医保新政’的出发点,也是其成功与否的检验标尺。”
刘志军表示,下一步,市人社局将通过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规范的运行模式,搭建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网络和规范化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一站式结算”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医保新政”更大程度为民生幸福提供切实的医疗保障。(记者 姜雪松 于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