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调解仲裁机构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
1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社厅获悉,2017年,黑龙江全省各级调解仲裁机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着力完善调解仲裁制度,培养建设高素质调解仲裁队伍,不断提高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极大畅通当事人依法维权渠道。
案件处理高效平稳。2017年,黑龙江全省共接待处理咨询44348件次,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884件,与上年相比受案量上升了20.6%,涉及金额4.4亿元,不予受理案件2646件,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5.5%。审结争议案件13200件(含2016年度结转397件),年度结案率99.4%,一裁终局率64.4%,两项指标均列全国首位。
机构效能建设成效显著,多元调解处理机制不断完善。黑龙江省不断完善专业性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构建多层次争议调解格局,黑龙江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789家,组建率为90.2%。乡镇街道调解组织1025家,稳定保持在90%以上,社区调解组织1355家,建设率为65.6%。积极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极大地促进当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队伍建设日渐加强,“互联网+调解仲裁”纵深推进。强化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在仲裁办案系统中加载了案前调解模块,全面规范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前调解活动。有机整合调解仲裁内外网资源,仲裁裁决网上公平,当事人可实时网上查询案件办理进度。
同时深度挖掘“互联网+调解仲裁”内在潜能,依托黑龙江省调解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构建黑龙江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大数据管理平台。2018年将实现实时对黑龙江全省调解仲裁办案数据进行感知、统计、分析、比对、预警、监测,实现对全省办案机构庭审活动远程监控、仲裁员远程培训和全省人事争议网上调解等功能,全方位优化工作效能,实现“智慧仲裁”。(记者 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