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7年“水十条”实施进展情况自查中存在的问题,黑龙江省提出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形成整改清单,组织有关地方政府和中省直部门贯彻执行,进行整改。
自查中发现,黑龙江省在畜禽禁养区搬迁或关闭、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等三方面重点工作存在不足。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进一步加大责任落实力度,结合实际,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清单,组织有关地方政府和中省直部门贯彻执行,进行整改。尤其是在落实禁养区搬迁或关闭工作方面,黑龙江省提出,将该项工作纳入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由环保和畜牧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把畜禽养殖污染作为《黑龙江省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十大专项行动之一,由地方各级河长组织推进;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公开搬迁企业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搬迁和关闭力度。
针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黑龙江省要求,环保、商务等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全面彻底梳理,制定推进工作方案,要优先完成建站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目标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环保部门加强对已建成加油站防渗改造情况监管,发现未按期完成的,依据法规予以处罚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安监部门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商务部门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是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黑龙江省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及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依法严格追责。按规定应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各地要加强日常管理,根据工业集聚区的发展实际,及时要求具备建设安装条件和新增省级以上及化工工业集聚区,达到治理要求。
此外,黑龙江省还将编制《黑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组织有关市(地)和县(区),开展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和规范化达标建设,保障饮用水源安全。(记者 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