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区着力建设领导有力、机构健全、方向清晰、制度完备的巡察工作体系,巡察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该区从抓顶层设计入手,高起点谋划巡察工作,充分履行巡察主体责任,对机构组建、巡察对象、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多次研究部署、听取巡察情况报告,掌握了解巡察动向。该区还拨付专项资金10余万元,为两个巡察工作组配齐办公设备,保证巡察工作正常运转。
按照伊春市委关于巡察工作要在一届党委任期内做到全覆盖的要求,该区制定了《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试行)》,利用5年时间,对区属各基层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他们还积极选派巡察干部参加省市巡察工作业务培训,每轮巡察按照“3+X”结构组建巡察组,准确把握巡察内容、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制度规定、问题线索分类以及各类表格的填写,确保巡察人员开展工作精准、规范、高效。
该区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搜集被巡察对象舆情信息,除资金、项目、财务管理等共性问题,还向区纪委、组织部、审计局、信访局等单位发出公函,征询相关方面问题线索,为巡察组制定巡察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提供重要参考。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成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实地察访,以及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并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被巡察单位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做到真整真改。巡察办负责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记者 兰胜宇 张金柱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