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属出资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质增效
在岗职工减少1.58万人扭亏增盈47亿元
2017年,黑龙江省全面深化省属出资企业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减员增效成果显著。据统计,2017年14户出资企业在岗职工近13.2万人,同比减少1.58万人,降幅10.7%;在岗职工工资支出总额近76.81亿元,同比减少近2.86亿元,降幅3.6%;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5亿元,同比增长19.7%;实现利润总额34.7亿元,扭亏增盈47亿元;上缴税费45亿元,同比增长36.4%。
规范劳动用工,实现企业员工能进能出。黑龙江省国资委先后印发新进员工管理、备案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出资企业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从严控制员工数量,规范新进员工录用程序和劳动用工合同,依法科学配置和有序退出,构建员工能进能出机制。龙煤集团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化转岗、鼓励自主创业等措施,两次组织化分流4万余人。铁路集团通过对外劳务、整体外服等模式,在岗职工减少148人。航运集团通过清理在册不在岗人员,清退职工300人。
优化组织结构,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黑龙江省国资委加大出资企业组织机构改革力度,压缩企业管理层级,由过去的最多六级调整压缩到三级以内,管理层级在三级以内企业达到95.2%;依据组织结构变化,推行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建设集团通过公开竞聘3名中层正职、13名部门主管及业务人员,为企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严格奖惩制度,实现薪酬收入能增能减。黑龙江省国资委根据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目标和生产经营特点,分类实施绩效考核,对职工工资总额预算、企业负责人薪酬、年度综合考核不称职人员不得领取绩效年薪等事项进行细化规定,实行差异化薪酬收入管理,有效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
黑龙江省国资委还修改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以契约化方式实行考核管理,依据年度考核评价分值,科学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得分最高辰能集团92.22分、负责人年度薪酬37.99万元,最低铁路集团62.65分、负责人年度薪酬24.01万元。坚持薪酬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建立与劳动和技能价值相匹配的差异化工资分配机制。航运集团北方公司依据岗位设定职工每个工作日100元、112元、115元三个工资标准。(刘光东 记者 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