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世伟十年打造出“东北洋葱第一村”

2017-12-25 17:04:38|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颜世伟,被称为“洋葱大王”的齐齐哈尔市达乡洋葱产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就是这位普普通通的农民,从2007年成立齐齐哈尔市达乡洋葱产业专业合作社以来,凭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使洋葱栽培从人工转为机械化、科学化种植,填补了国内空白。如今,他们的洋葱在淘宝、天猫开设网店,线上线下均有销售。2017年合作社的洋葱种植面积达4万亩,大八旗村形成了以洋葱为主体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被中外客商誉为“东北洋葱第一村”。

  为农民致富找到“金疙瘩

  45岁的颜世伟曾做过多年的洋葱经纪人,看到农民兄弟一家一户搞洋葱种植,辛辛苦苦一年到头也挣不了几个钱,他认为要把家乡的特色农产品洋葱打出去,必须抱团取暖。2007年10月,在梅里斯镇大八旗村,达乡洋葱产业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这是自国家《农民产业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齐齐哈尔市成立的第一家产业专业合作社。颜世伟告诉记者,合作社洋葱种植面积从成立之初的4000亩发展到现在的4万亩,目前入社社员达到1051户,社员亩均实现综合收入2400元。

  2008年,“大八旗”牌洋葱被国家质监局认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年被认定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2011年,大八旗村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14年被定为国家第七批洋葱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区并通过验收合格,梅里斯洋葱栽培技术已被认定为国家标准。

  合作社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采取“六统一分”种植模式,产品质量得到了全面保证。2015年12月,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大八旗”牌洋葱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国家质监局认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5年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全国百家合作社、百个农产品品牌。

  搭上创新发展的时代快车

  颜世伟说,要跟上农业现代化创新发展的时代快车,就要不断加强学习,补充新知识,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在科学管理、创新发展上下功夫。(下转第三版)

  为了使洋葱产业实现大发展,今年3月,颜世伟带领着社员自筹资金750多万元,专程到日本北海道进行考察,引进了洋葱育苗机、洋葱打药施肥机、洋葱摆栽机、洋葱削根聚拢机、洋葱收获机。同时,他们又大胆尝试高台覆膜、膜下滴灌等种植模式,采取地膜洋葱套种秋菜栽培技术,这一举措获得巨大成功,达到了节水、省肥、提温、增产增效。

  颜世伟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想着那些还没有脱贫的困难群众。按照以支部引领合作发展的要求,目前合作社成立了党支部,实现了合作社里建支部,在社员中发展党员。今年在合作社里又吸纳贫困户153户、263人,以土地入社形式,年末合作社将按盈余百分比给予分红,让贫困户通过土地入社分红、劳务打工赚钱,加快实现脱贫的脚步。

  延长产业链投资仓储加工

  2015年合作社筹集资金760万元,先后建设了洋葱仓储库、洋葱加工车间、洋葱育苗基地。2017年,颜世伟又带领社员投资1200万元,开始兴建1万平方米的大型洋葱仓储库,预计2018年秋季投入使用,建成后年仓储能力在25000吨。同时,还投资160万元建设现代化高标准洋葱育苗温室4栋。颜世伟说,通过建设仓储库,延长了产业链条,为洋葱出口、加工、反季节销售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2016年合作社建成全省“互联网+农业”(有机洋葱)高标准示范基地,按照有机的种植标准种植500亩有机洋葱现已通过认证,今年合作社生产的有机洋葱将正式上市。在有机洋葱生产基地,他们与黑龙江无央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安装了物联网追溯系统。在互联网+农业方面,与浙江商帮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签订互联网线上销售合同,同时在淘宝、天猫开设网店,每年通过线上销售洋葱到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达到100多吨,互联网使合作社生产出的特色好产品,卖上好价格。

  合作社在搞好广东、内蒙古、北京、天津、辽宁等国内销售同时,还积极开辟国外市场,把梅里斯特色洋葱销往俄罗斯、韩国、日本。通过黑河、满洲里口岸,2015年销往俄罗斯2万多吨,2016年销售量上升到3万多吨。

  在合作社的引领带动下,目前梅里斯区洋葱种植面积已突破10万亩,2016年全区洋葱种植实现收入10.5亿元,拉动全区农民人均增收3600元。

  几年时间里,颜世伟先后获得多项荣誉称号:梅里斯区优秀共产党员、省市劳动模范。今年8月,被齐齐哈尔市推荐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人选。

  颜世伟对合作社下一步发展充满信心:2018年,达乡洋葱产业专业合作社洋葱种植面积将达到5万亩,带动全区洋葱面积发展到12万亩。全力打造洋葱冷链物流、大型蔬菜集散中心,真正实现现代化农业的远大目标。(记者 姚建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