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引金融活水做实脱贫产业链

2017-11-24 10:20:45|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董健雄

【龙江要闻】【焦点图】汤原引金融活水做实脱贫产业链

  草喂牛、粪施地、地产稻草,稻草可以喂牛,牛粪发酵而成种植水稻有机肥,一个链条全搞定。农牧循环和扶贫就是这样联系在了一起。

  在汤原县胜利乡合力村的齐心溯源种养循环示范基地,记者探访了这一农牧循环经济示范点。公路这一侧是养牛基地,公路的另一侧是已经收割完的水稻田。这个农牧循环是由回乡创业的合力村村民霍清滨建立的。霍清滨1985年出生,合力村土生土长人。他告诉记者,看准了养牛市场前景好,又了解到家乡发展农牧循环的好政策,他先建了肉牛养殖场。今年3月,又成立了溯源水稻种植合作社。他申请到了500万元的扶贫贷款,而申请扶贫贷款的先决条件就是惠及贫困户,将有100户贫困户享受分红。霍清滨说,每头肉牛净利润3000元左右,每斤水稻签订合约价19.5元。对于发展农牧循环,他有信心。下一步他还要打造有机水稻品牌。

  王福军是合力村的因灾致贫户。他告诉记者,一场大火烧没了房子。幸运的是,他们一家三口在霍清滨的肉牛养殖场找到了营生,不仅供吃供住,一年还净赚7万元。

  据了解,自2016年10月至今,汤原县已发放9586万元扶贫贷款,带动贫困户1918户。发放贷款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贫困户单户贷款,二是企业、合作社带动扶贫的方式申请贷款。贫困户单户贷款发放336笔1679万元,年利率1.75%,贫困户直接享受低利率政策。“贫困户+合作社、企业扶贫”发放38笔7907万元,年利率8.64%,其中信用社收回利息2.25%,剩余6.39%用于贫困户分红。无论是以企业和合作社为主体申请扶贫资金,还是以贫困户为主体单户申请低利率的扶贫贷款,最大的受益者就是贫困户。

  汤原县农业循环经济办公室副主任王向前介绍,100公顷集中连片水田与300头肉牛场为1个循环单元。目前,在汤原县的10个乡镇都发展了农牧循环,像霍清滨建设的肉牛稻草养殖循环单元在汤原县并不算规模大的。他介绍,2016年汤原县建设了6个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个循环单元),购进肉牛2453头。2017年新建15个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7个循环单元)。通过发展农牧循环,既可以改变肉牛稻草养殖循环单元周边水田原有的水稻生产方式,禁用农药化肥,利用益生菌发酵粪肥还田,采取水稻有机秧盘和可降解覆膜除草、生物制剂除虫等方式,力争通过2-3年生产出有机水稻,提高种植业经济效益,又可以助力贫困户脱贫。

  汤原县香兰镇新建村贫困户卢建民和邻居今年包了两栋大棚种木耳,“以前也想干,没有本钱,今年承包大棚我们两家申请了10万元扶贫贷款,年利率1.75%。这个利息低啊,一年日子就缓过来了。”刚刚把危房拆掉,正在建设新房的卢建民两口子眼角带笑说着家里的收入。宋四勇是因残致贫的贫困户,他告诉记者,老母亲卧病在床,他因为手部残疾很多农活干不了,申请了5万元扶贫贷款,入股到村里的木耳种植合作社,等着木耳出售就能坐享分红了。

  香兰镇新建村第一书记兼驻村队长毕永波告诉记者,2016年,省人社厅作为新建村的帮扶单位,投资200万元建设了38栋木耳大棚,2017年就见效益了,每栋大棚纯收益2万元以上。新建村共有19户贫困户申请了95万元的低息扶贫贷款,对于拉动贫困户脱贫很有成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去年汤原县已划拨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业循环经济,今年预计投入资金3500万元,用于肉牛养殖场建设、机械购置、益生菌使用等各项补贴。王向前告诉记者,汤原县投入扶贫资金建立的农牧循环单元,出租猪舍和牛舍租金的80%也将用于给贫困户分红。

  汤原县委副书记聂影介绍,发展循环经济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又是实现高品质农产品供给的有效途径,更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汤原县具备发展种养加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的良好基础,扶贫资金注入到发展农牧循环中去,对于贫困户脱贫具有明显的拉动作用。(记者 董新英 刘心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