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10日上午,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孙永波、胡世英、朱清文,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庞义华主持会议。
黑龙江副省长吕维峰,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吕维峰作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脱贫攻坚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人心,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良好态势已经形成。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孙东生作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319件,交省政府系统办理306件,经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达100%。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和《黑龙江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草案)》《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草案)》等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截至2016年,全省治理水土流失3.94万平方公里,治理率达到48%。目前,还存在水土保持工作统筹规划不够,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不够完善等一些新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全面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制定该条例。
会议听取了关于《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黑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的7个检查组,深入全省13个市地及农垦、森工系统检查了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检查结果显示,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实施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持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力度。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省以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建设旅游强省为目标,依托整体生态化和冰雪旅游两大核心优势,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旅游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黑龙江全省旅游业整体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环保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黑龙江省环保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区域特色比较鲜明,技术进步取得突破,环境服务业发展加快,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提升。
会议听取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三年来,黑龙江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直面影响制约检察权行使的深层次问题,科学设计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设置路线图,划定时间表,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基本实现了改革任务目标。
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林业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条例〉》《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条例〉》《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开发区条例〉》《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管理条例〉》《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利用管理条例〉》8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人大人事委员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审议结果的报告,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列席会议的还有黑龙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部分公民代表旁听会议。(记者 闫紫谦 谭湘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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