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2017-10-09 09:54:22|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市场准入的透明度,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制定出台了《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旨在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企业,重点解决行政审批准入门槛过高、进入难;隐性条件、隐性审批多,前置条件苛刻;审批层级过多、多重标准、多层执法等问题,充分激发各类企业活力,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负面清单制度的实行,使综合保税区的产业方向更容易把握,企业的投资准入标准更加明确,为企业投资打开了方便之门,极大地激发了企业进入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的活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赋予了企业更多的主动权,激发了企业活力,为企业在区内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负面清单制度实行以来,综合保税区新注册企业18户。

  同时,负面清单明示禁止和限制准入措施,极大地降低了企业进入综合保税区时的各类成本和潜在风险。负面清单将目前分散在各类法律法规当中的有关市场准入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进行汇总和明示,通过负面清单“一单尽列”,各类企业可以明确进入综合保税区时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权力义务,需要符合和达到的标准要求,大大提高了综合保税区市场准入的透明度,降低企业入区时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帮助企业规避潜在风险。(记者 杜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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