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28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
“多证合一”是在原来“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又将涉及公安、交通、旅游、食药、住建、商务、检验检疫等7个部门18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我省第一批整合范围,自10月1日起,黑龙江全省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从而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时间,促进就业创业,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
会议指出,黑龙江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抓好涉企证照的精简整合、大力推进部门业务协同、加强改革衔接过渡,不断完善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多证合一”各项改革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督查考核,不断把“多证合一”改革引向深入,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更大成效。(记者 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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