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下发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通知

2017-09-19 09:54:55|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要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些新闻媒体利用人民群众对主流媒体的信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影响发展环境以及和谐社会构建,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当前,黑龙江省虚假违法广告仍易发多发,亟待规范整治。黑龙江省纪委1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肃查处3个方面12个问题。

  新闻媒体发布广告方面包括:违反国家工商总局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不落实广告审查员初审、广告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复审、媒体分管领导终审制度的;以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以“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虚假推荐、证明广告,以及发布夸大产品功效、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或适应症等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的;发布“高回报、无风险、保收益”等投资或金融广告的;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广告,超出规定时长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监督管理方面包括:不按规定处理群众关于虚假违法广告的投诉、举报,或不告知投诉、举报人的;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监督处罚不力的;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不责令停播、不处罚或降低处罚标准的;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媒体作出处罚后,不将结果通报移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其他部门履行职责方面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卫生、中医药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广告审查责任的;对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企业及产品,卫生等相关部门不依法作出吊销执业许可、暂停广告发布业务等处罚措施的;新闻出版广电等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对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屡禁不止的媒体以及相关责任人,不依规依纪予以处理的。

  通报指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从具体问题抓起,抓一个问题就解决一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再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严格执纪问责,推动黑龙江省广告秩序根本好转,解决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媒体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级新闻媒体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把第一道关口,切实担负起广告发布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工商部门要加强专业监管力量,对虚假违法广告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要落实部门协调配合事项,形成监管合力。(记者 薛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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