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发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2017-08-23 15:04:28|来源:生活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原标题:服务人员如何照顾老人这回标准来了

  22日,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发布,并于8月4日正式实施,标准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如何对老年人进行助浴、助餐、助医、助行、日间照料等进行了标准规范。

  该标准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式(包括上门服务、日托服务、信息服务)、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员、服务管理、意外事件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规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具有合法的经营和服务资质,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健康状况证明,具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

  据悉,此次制定的标准首次提出了老年社会工作者的概念,并对居家和社区老年社会工作者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了城市社区中每1000名老年人应配备一名以上的老年社会工作者;首次对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志愿服务做出了明确界定,便于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需要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对意外事件处理提出了严格要求,除了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还要求制定老年人急诊应急预案,老年人意外事故预案。(记者 陈明菲 袁成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