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乱象致拥堵 哈市着力解决保畅通

2017-08-21 14:07:07|来源:国际在线|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原创【龙江发布】交通乱象致拥堵 哈市着力解决保畅通

  哈尔滨交通图 吕岩 摄

  原创【龙江发布】交通乱象致拥堵 哈市着力解决保畅通

  哈尔滨交通俯瞰图 吕岩 摄

  原创【龙江发布】交通乱象致拥堵 哈市着力解决保畅通

  哈尔滨交通乱象 吕岩 摄

  原创【龙江发布】交通乱象致拥堵 哈市着力解决保畅通

  哈尔滨学校附近路面形成主要交通堵点图 吕岩 摄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综合报道(吕丹丹):没有顺畅的交通做保障,发展就无从谈起,近年来,哈尔滨市政府不断加大交通管理和执法力度,城市管理和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从哈尔滨市政府开展交通综合大整治工作以来,共查处交通违法301.96万件,罚款3.02亿元,交通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机动车辆不断大幅增长和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加大路面承受压力,且交通乱象仍然存在,扰乱交通秩序,导致路面拥堵,哈尔滨市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考验。

  哈尔滨仍存在车辆在公共道路占道停靠、车辆停靠不规范、车辆违反禁停标志停靠、车辆长时间在“黄边石”处停靠、港田车违法营运、私家车非法营运、特种车辆在公共道路违规停靠、公交车辆不进站台停靠、车辆在狭窄路面双侧停靠、个别交警执勤过程中执法不到位、停车场管理不善、地下停车场利用率不高、商贩占用行车道经营等交通乱象,而且,哈尔滨早晚上下班时间是两个较大的拥堵高峰期。针对这些乱象哈尔滨市政府表示,下决心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开展史上最严交通秩序大整治战役,不设期限、不设时间节点,实施多部门综合治理,从严管理交通环境,进行强化持久管控。

  哈尔滨市政府针对主要交通乱象实施解决办法如下:

  (一)在停车问题上,主要有两方面:一、对商业街停车场进行全公示,制定分时段价格,严禁私自改变用途。哈尔滨市交管局各大队和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要采取联合行动,对各区的商业集中区域,地上违规停车和私自占道经营等乱象,持续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制定分时段价格,促进社会车辆进入地下停车,确保现有停车场用到位。二、尽快开放学校医院资源,在校门口、医院门口划定限时停车区域。尤其是对送子车等要规定严格的停车时限,超时停车一律从严处罚、实名曝光。规定送子车在校门前停车不能超过8秒钟,绝不允许家长、车辆在校门口逗留,形成堵点。组织学校、医院等开放内部停车资源,尽可能地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泊位。

  (二)在工程建设问题上,重新划定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区域,降低工程影响。针对重点工程施工路段,要加强防控、确保畅通。哈尔滨市政府要求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公示项目竣工日期,向社会做出承诺,争取项目早日竣工,恢复道路交通。

  (三)在非法运营车辆问题上,多部门集中整顿黑出租、港田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实施取缔等措施,对于无法取缔的要进行组织论证,成立协会,统一上牌照加强规范性,但在规定路线内禁止通行。交管部门严厉处罚出租车辆乱行、乱穿、乱钻行为,抓紧推进强制“黑出租”改色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黑车非法营运问题。

  (四)在行车效率问题上,试点建立公交车专门快速通道,部分辅道、背街背巷全部通开,形成畅通“微循环”。把重要交通堵点逐一梳理出来,包括部分辅道、背街背巷和疏散口等要全部通开,减缓重要节点的交通拥堵压力。

  (五)在早晚高峰主要拥堵时间节点上,哈尔滨政府公布了错时上下班方案即机关学校和商业单位三大群体系统性的错时上下班方案,9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试行半年,边施行边完善。同时,在重要路段和交通节点要增加警力严防死守,指挥疏导,确保交通顺畅。

  (六)在交通管理人员问题上,要求各区交警大队切实负起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严肃查处,该撤职的撤职,该清出队伍的清出队伍。对于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人员要坚决问责绝不纵容迁就,对染指“黑车”“渣土车”非法营运或与商家、摊贩内外勾结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厉惩处。交管部门要定期调取交通违法名单,对多次交通违法行为人不仅要通报其本人,还要约谈其单位主要领导,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哈尔滨市政府将出重拳集中整治交通乱象,大力解决交通拥堵,交通秩序不优等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为不断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