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生态兴则文明兴”,作为全国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之一,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近五年,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与辖区基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14件,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128件,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94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81件,养殖权纠纷案件2件,相邻污染纠纷案件6件,渔业纠纷案件3件。
从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受案类型看,主要是基于林地而产生的各类纠纷。针对林地纠纷案件,林区中院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一是以科学的理念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认识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于维护林区百姓环境权益、正确实施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提升绿色发展司法保障水平、树立林区法院司法权威的重大意义;二是不断适应新形势,创新完善工作方法,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推进构建多元共治机制;三是坚持事前普法,通过对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以及典型案例的介绍,有效指导群众行为,从源头避免纠纷形成,设置环境资源保护第一道防线;四是努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官专业化审判水平,积极探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一个审判团队审理的“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有效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为永葆森工林区健康优美生活环境和山清水秀生态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马一梅)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