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网上侵权刷单都将上“黑榜”

2017-07-14 14:36:55|来源:哈尔滨新闻网|编辑:吕岩|责编:张曦晛

  近日,据黑龙江省工商局介绍,该局联合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食药监局等11个部门,联合对黑龙江省网络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将重点整治四大方面网络违法行为,以涉及人体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重点整治领域,整治内容包括网上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网络合同“霸王条款”等行为。同时,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上“黑榜”。

  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代运营、物流、咨询、征信等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同时,将网络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统一归集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及“信用黑龙江”网站向社会公示。(记者 孙嘉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