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小小支部微信群搭建党建大平台
依托便捷新媒体,打造党建“微时代”。截至目前,海伦全市512个党支部已全部建立了微信群,党员们在微信群里话党建、谈体会,既有互动又有交流,十分活跃。支部微信群的建立,不仅为广大党员打造了集学习、交流、监督、活动和展示于一体的党建大平台,也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具时代气息。
生动的学习平台。在海伦市记者了解到,各党支部会定期将《党章》重要章节、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语句摘录、“两学一做”要求、党课小视频等上传到微信群供党员学习。而所传的内容则会根据各支部党员的特点,选择党员喜闻乐见的学习资源。最精要的语句、最打动人的视频、最入心的观点、最具时效的动态极大调动了党员们的学习兴趣,也使学习效果事半功倍。海伦东方红乡兴海村流动党员王连成在大庆打工,自从加入了支部微信群,每天手机上网时都会看一会儿群里发来的动态学习材料。他告诉记者:“看了这些资料,感到家乡支部在不停地给我营养,心里很温暖!”
便捷的交流平台。在党支部微信群建立前,党员与党员之间的横向思想交流不多,更不够深入。随着微信群的开通,党员们的交流频繁了起来,组织内部也更为团结。“支部微信群建立后,支部会定期发起话题组织大家讨论。大家可以把平时想表达又无处表达的东西在微信上说出来。观点有共鸣,大家都高兴;观点有争议时,思想碰撞,也很有意思。最后,支部书记会把大家的意见集中起来,做正确的引导。这种讨论形式很受欢迎。”海伦市安监局党支部马光辉这样对记者说。通过这种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微信群不但实现了交流和引导功能,更让广大农村流动党员也能及时参与到家乡建设的重要决策和“一事一议”上,大大提高了作为党员的价值感和自豪感。
高效的监督平台。开一次组织生活会,需要准备材料、需要组织大家到现场,特别是流动党员很难参加上。而海伦各党支部的支部微信群通过网上摆问题,使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更加及时高效。联发乡党委书记李占友告诉记者,各支部通过微信群,定期要求党员们对照“四讲四有”标准,摆出自己在某些方面的不足,由大家在微信上留言讨论,实现了有问题自己及时反思,大家及时提醒。
丰富的活动平台。在海伦,各党支部通过微信群开展“为支部建设提一条建议”、“手机正能量摄影比赛”、“微信听党课”等多种多样的党建活动,极大调动了党员们的参与热情。前进乡双泉村14岁的中学生邹岩,亲人相继离世,自己又患上了肺积水和心包积液,生活面临困难。前进乡党委创新思维,通过该乡的四个试点支部微信群倡导党员们伸出援手,100多名党员纷纷慷慨解囊,共捐助善款红包2万余元,解决了孩子的燃眉之急。在全市“两学一做”活动中,海伦市通过支部微信群开展了“在外流动党员服务家乡”活动,成效显著。海北镇海北村在四川的流动党员李振国从微信群上看到村里建成“富硒有机绿色大豆”基地的消息后,向四川省眉山市吉香居食品有限公司推荐,使这个中国泡菜名牌企业与该村成功签订了2000亩订单合同。仅这项微信群活动,就有12名流动党员成功为家乡推介产品,16名流动党员参与了所在乡镇村的招商引资,120多名流动党员为家乡村民推荐收入稳定的劳务岗位400多个。
有力的展示平台。今年4月初,海伦市组织部分街道乡镇党委书记接受专题党性教育,参课的党委书记们通过支部微信群先后展示课程摘要、学习感悟320多条,观摩照片400余张,取得了与在家党员干部共同接受党性教育的良好互动效果。各微信群还要求每名党员每月至少在群里上传自己在工作生活中为单位或群众所做的一件不拘大小的实事好事,形成了你追我赶做实事、做好事,做优秀党员的浓厚氛围。基层各村党支部微信群则将党员在引领村民致富、扶贫帮弱、维护治安、调解纠纷、树立新风、建设美丽乡村等各方面所做的实例在群里进行展示,激励了更多农村党员践行党员责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记者 程瑶)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