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全链条服务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日前,省科技厅在省科技大厦召开了东北林业大学高新技术成果专题发布推介会。来自绥化、伊春、大兴安岭等地的17家企业与东北林业大学现场签订了科技合作意向协议。据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提出的“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的重要要求,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省科技厅将按照全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充分发挥省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平台作用,集聚黑龙江省创新力量,建立科技成果发布对接常态化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强化创新链和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对接,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新型激光3D打印木塑复合材料,林业生物质就地深加工木颗粒成套设备,黑木耳系列高端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在本次对接活动中,东北林业大学发布了精心挑选的一系列高新技术成果,重点推介了11项符合黑龙江省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成果,100余家企业现场“淘技术”,8家省内有影响的高科技投融资机构现场进行投融资服务。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将对现场签订意向协议的8个项目实行“一对一”跟踪推进,促进合作落地开花。
已累计在肇东绿色食品产业园投资2个亿的黑龙江大源食品有限公司,现场与东北林大签订了两个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公司总经理吴海滨告诉记者,“我们企业以专利技术起家,目前主要依托黑龙江绿色食品资源,研发加入食用型中草药的复合植物固体饮料。企业的发展需要不断推出具有创新性、独有性的产品,而我国很多先进的技术成果都是在高校里产生的,非常感谢政府为企业与高校牵线搭桥,使我们在家门口就找到了好技术。”伊春市忠芝大山王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博文,在现场也“淘”到了心仪的技术,他告诉记者,企业生产的野生蓝莓酒已在全国20多个省市稳定销售,此次与东林教授就黑木耳系列高端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的产业化进行签约,希望可以通过新技术的注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授王萍告诉记者,“以前我们申请了专利、发表了论文,成果就束之高阁了,省科技厅搭建的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平台,为我们转化成果提供了稳定顺畅的通道,使我们能更好地为龙江产业发展服务。”
据介绍,今年,省科技厅将加大科技成果发布对接力度,由省科技厅成果处、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省科技厅条财处、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共同举办科技成果发布对接系列活动,平均每月至少一次。以科技大厦和我省科技服务业联盟为依托,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为各要素主体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为加快我省科技成果招商及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科技服务发展路径,完善省技术转移转化专业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交易展示大厅线上线下两个服务载体。一是开展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包括展示推介科技成果,提供技术交易综合服务,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组织召开专项高校成果展示会、政策措施发布会、获国家及省级科技奖的成果推介、市地技术需求发布会等活动,搭建桥梁纽带,促进技术交易。同时,从以往单纯发布项目到注重发布专家的研究领域,为企业提供长期技术合作做准备。二是将线上线下对接服务有机融合,提供在线技术交易服务。通过将技术交易资源数据化、服务制度化、过程网络化、运营市场化,运用电子商务模式,有效融合需方、供方、服务方三大主体,提供找技术、找资金、找人才、找场地、找政策的“五找”服务,实现线上技术交易全流程服务。同时,结合黑龙江省产业与企业发展,形成项目成果储备库和需求库。面向全社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实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信息共享。对科技成果潜在的应用前景、技术和市场风险及预期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估,为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提供依据。为科研单位、投资机构、成长企业、政府部门、产业园区五大对象提供全过程、全系统、全方位的服务,打破科技资源局限性,真正实现科技服务资源的垂直整合、跨界融合,集政、产、学、研、金、介、贸、媒、用等创新要素于一体,通过要素间的协同转化,提供一体化的全链条服务,推动龙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将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助力龙江振兴发展。(记者 彭溢)
>相关新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