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将被通报
原标题:“告官不见官”将问责负责人
把官员告上法庭,开庭时却发现被告席上一个官员都没有,只坐着一个律师……今后再出现这种“告官不见官”的情形将被问责。《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近日下发,今后,如果黑龙江省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仅委托律师出庭,将被通报。
今年4月,黑龙江省法院制定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要求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的行政案件,通报审理法院院长及被诉行政机关;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因特殊事由无法出庭未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理由,也未委托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出庭的,或者仅委托律师出庭的,通报审理法院院长和被诉行政机关。同时,建议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对相关负责人严肃处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等案件,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而未出庭的,通报审理法院院长及被诉行政机关;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的法院院长,要到省法院说明情况。
目前,黑龙江省法院积极行动起来,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主动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支持,全力推动党委、人大、政府通过制定具体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政府行政管理目标考评体系中。(记者 余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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