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专项攻坚确保就业服务不打烊 黑龙江省多措并举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2020-06-19 08:57:23|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刘才星|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启动专项攻坚确保就业服务不打烊 我省多措并举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18日上午,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围绕今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专题发布。会上,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姜同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总经济师盖小兵和黑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丁宏,黑龙江工商学院院长刘来祥,先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从会上获悉,到目前,黑龙江省共推出省级大型网络招聘活动208场,校园小型网络招聘会、空中双选会4600余场,累计发布就业信息百万余条,需求比超过1:5,保持校园网络招聘不断线。截至6月17日,国家监测系统显示,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已经达到60%以上,比去年同期高18个百分点,位于全国前列。

  姜同河介绍,疫情发生以来,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黑龙江省教育厅从3月份就着手抓大学生就业工作,把大学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高校最重要的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实际工作中构建了“工作策略与保障措施的双向12345工作体系”。

  据介绍,黑龙江省搭建了一个平台——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实施线上招聘提供了保证。坚持两手抓:坚持监督检查与激励奖补并行,一手出实招促就业率提升,一手开展就业率核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强调三个精准:一是将各类招聘信息分类精准推送给学生;二是针对疫情下的毕业生新情况、新变化,开展精准就业指导和服务,举办省级就业指导在线培训22场,累计培训师生20万余人次;三是对湖北籍毕业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精准提供优先就业岗位。其中,湖北籍毕业生就业率63.54%,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率67.65%,均高于全省平均就业率。实施四项专题调研:面向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家长开展调研,科学研判就业形势,分阶段完成了4份有价值的调查报告,找准就业工作存在问题,有针对地破解疫情影响下就业工作的难点问题。坚持五个扩大: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至18000人,扩大专升本规模至10000人,扩大学生参军比例至24%,扩大中小学教师招聘至4500人,扩大基层就业岗位。

  新闻发布会上,姜同河还就部分高校毕业生尚未实现就业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他指出,未就业群体主要有四类:一是等待“招考录取升学、参军和基层就业等高校毕业生,二是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三是暂时没找到理想岗位的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四是有求职意愿,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

  在谈到黑龙江省教育厅下一步会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时,姜同河介绍,将在认真落实“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服务联合行动和“百日冲刺”行动的基础上,实施“四个一批”策略,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启动专项攻坚,确保就业服务不打烊、不断线,千方百计促进未就业毕业生顺利就业。 

  一是挖掘省内就业岗位。与有关厅局、各地市、县区密切配合,协调省内企业和相关用人单位,大面积启动黑龙江省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引导毕业生留省就业创业。近日,还将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毕业不打烊职场在龙江”留省就业主题招聘会,诚邀龙江企业和广大毕业生参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二是设立高校就业缓冲区。一方面,用好教育部出台的鼓励应届毕业生就读第二学位政策,为毕业生求学深造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另一方面设立高校就业缓冲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将设立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后勤助理、辅导员助理等岗位,黑龙江省高校可提供2000余个缓冲区岗位,帮助暂时未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缓冲就业。

  三是创业带动就业。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建设20所省级“双创”改革示范校和20个省级共享型示范基地,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

  四是重点就业帮扶。围绕家庭经济困难、湖北籍、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继续加强帮扶力度,不仅从物质上提供求职保障,还要从心理上做好关心疏导,采取“一人一案”,优先推荐,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

  发布会上,黑龙江大学介绍了该校“在精准摸排、精准指导上下功夫、在整合资源、拓展就业渠道上下功夫、在突破就业工作重点和难点上下功夫”,多措并举推进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做法。黑龙江工商学院介绍了该校加强对毕业生网上就业和网上面试培训辅导,充分对接就业基地和校企合作单位,积极营造就业缓冲区等做法。(记者 赵一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