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金融服务局强化金融服务助力复工复产

2020-05-13 12:57:19|来源:伊春新闻网|编辑:刘才星|责编:冯钰颖

原标题:市金融服务局强化金融服务 助力复工复产

年初以来,市金融服务局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强化对疫情防控金融支持,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受到企业好评。

  这个局成立了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印发了《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金融、财政、发改、工信、卫健委等部门之间配合,建立疫情防控信贷支持重点企业名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医药行业全供应链贷款需求普查,全力保障参与疫情防控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医疗贷”“白衣贷”等贷款品种,满足医疗行业及医务工作者贷款需求。截至目前,已为格润药业、忠芝集团、林宝药业、宝宇生态科技等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有关企业发放贷款2.55亿元。

  他们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实际,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审批时限,简化业务流程,安排专项资金,减免手续费,适当降低利率,适时采取展期、续贷、重组等措施,大力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132户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办理展期、续贷,金额1.55亿元。全面提升金融机构服务重点项目质效,市金融局会同市发改委与省级同步组织召开了“百大项目”融资需求推介发布暨政银企对接签约仪式,仪式上对接签约了2个项目,分别是伊春农商行与建龙西林钢铁集团签约80兆瓦余气余热综合利用自发电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市中行与华能热电签约华能伊春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意向合作额度达5.08亿元。截至目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我市“百大项目”发放贷款4.62亿元,为重点产业项目放款735万元。

  积极引导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输血”,开展“首贷培植”“金助民企小微”“百行进万企”等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按照稳企稳岗支持企业推送机制要求,已累计向9家银行机构和4家融资担保机构(包括分支机构)推送390家企业,贷款需求共计10.19亿元。截至目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已为37家企业投放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1.39亿元,投放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4.23亿元;通过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对接企业700余户,发放贷款2587.86万元。这个局兼顾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引导全市涉农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审贷、放贷、保险模式,鼓励涉农金融机构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风险,为备春耕生产提供金融助力“保驾护航”。截至目前,疫情期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涉农贷款15.09亿元,其中发放备春耕贷款9.25亿元。他们还会同伊春银保监分局组织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等机构召开了推进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协调会议,督促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协助平安财险推广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按照统一条款、统一费率、统一保额对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内企业予以承保,共同推动综合保险政策落实落细。截至目前,我市保险机构承保财政补贴型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4户,保额共计400万元;承保商业普惠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137户,保额共计2466万元。(刘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