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21条措施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

2020-03-03 16:23:08|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刘才星|责编:孙东临

  近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制定《关于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推出鼓励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支持企业为疫情防控多做贡献、多渠道减少企业疫情防控损失、全力增强复工复产的要素保障、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5个方面21条措施,着力解决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分区分级分类方式,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政策措施》规定,对城乡转运必须、疫情防控必须、群众生活必需、农牧业生产必须、保增长必须“五必须”项目、省“百大”项目和市重点项目、落实新区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的支撑项目,拟复工复产企业只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仅需通过哈尔滨政务服务网(松北区端口),填录企业防疫信息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即可实现“承诺即复工”。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创类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出口企业等,鼓励其居家办公实现“云复工”。对这些企业,上半年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部分,50%返还给企业。

  支持企业为疫情防控多做贡献,对纳入省市重点企业名单、生产防疫物资或战略储备物资的骨干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由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专项贷款支持;疫情期间新建生产线或购置设备提高产能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列入国家和省应对疫情专项科技攻关的项目,给予科研团队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市级疫情防控科技攻关专项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同时,《政策措施》规定,对复工企业产生的集中隔离费、通勤等费用,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全额补助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贸企业,因疫情影响进出口货物的境内滞留费和运输工具使用超期费等措施多渠道减少企业疫情防控损失。

  在全力增强复工复产的要素保障和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政策措施》规定,对疫情期间企业发生的贷款利息,区政府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市贴息政策;对缺乏现代管理手段、疫情防控存在薄弱环节的企业,免费提供大数据应用服务;大力推行“不见面签约”、“不见面审批”、“不见面服务”“三个不见面”,区领导按地域分工,对复产复工企业实现包保全覆盖,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复工、用工、物资运输、生产要素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记者 薛婧 李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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