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强化七条举措 助力农民加强粮食保管销售

2020-02-19 15:58:34|来源:新华网|编辑:吕丹丹|责编:孙东临

  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黑龙江省粮食局联合下发通知,引导农民要通过七条硬核举措,进一步加强粮食保管、销售工作,确保管好粮、销好粮,加快农民余粮变现。

  一要加强仓储管理,防止霉变坏粮现象发生。各地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农民的仓储保管技术指导,及时清除余粮上的积雪,采取倒堆、码垛、铺趟子、上架子、通风晒晾等多种方式,防止霉变坏粮。对具备烘干条件的,要开足马力,加快烘干降水提质。

  二要加快粮食企业复工,增加粮食收购能力。各地政府要组织各类粮食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尽快复工复产,各地在统筹安排企业复工时,应立足于保障粮油市场供给稳定和农民余粮有序销售,优先组织粮油加工企业复产。对承担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粮油加工企业,各地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原料供应和产成品运输。

  三要抓好政策性收购,确保农民销粮顺畅。中储粮直属企业、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分支机构要组织指导各收储库点立即复工、开秤收购。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对符合质量要求的稻谷敞开收购,不限收、不拒收,不压等压价,快接卸、快结算,切实保护农民收益。落实好省发改委、省粮食局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的延期政策。

  四要拓宽销售渠道,加快粮食销售进度。各地要积极引导协调中粮等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粮食加工企业、贸易企业,促进农民余粮市场化销售。要组织农户与粮食企业(特别是加工企业)开展对接,组织在地各类加工企业(特别是精深加工及转化企业)建仓备库,要以全国生猪补栏为契机,推进与销区省市及大型用粮企业开展原粮产销合作,加快粮食外运外销。

  五要有序组织运输,打通运输梗阻。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地)、各县(市、区)既要抓疫情防控不放松,又要抓粮食销售不耽搁,要配备专门车辆、确定专门路线、落实专门司机和装卸人员、安排专门人员管理,确保粮食销售运输畅通。

  六要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农民理性售粮。加大政策、信息的宣传发布力度,引导农民理性分析判断市场价格,以质论价,不盲目惜售。各地政府要全面掌握每户农民手中粮食质量情况,逐户解决卖粮难问题。动员农民在严控人员流动的情况下,加强粮食清选整理,实现优质优价。

  七要强化保管监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业部门,落实专门人员,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保管、烘干、运输、销售、加工等环节遇到的问题。尤其要强化重点粮食加工和烘干企业用煤保障,协调省电力公司和供热企业强化粮食收储加工企业用电、用热供应。省农业农村厅、粮食局分别明确一名厅领导和一个处室专门负责全省粮食保管销售监测工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