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开展疫情大排查 逐户逐人监测体温

2020-02-13 14:04:14|来源:黑龙江电视台|编辑:刘才星|责编:孙东临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确保在2月12日、13日两天内完成哈尔滨市集中大排查任务。

  一、明确排查人员

  1、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以及与密切接触者相关联的人员。

  2、所有外埠来哈人员。

  3、所有域外返乡人员。

  4、有过发热症状的人员,特别是近期就医就诊发热病人,或曾到药店购买使用过“退烧药”的人员。排查时间从1月31日至2月13日;排查要求是不落一处、 不漏一人。

  二、落实排查主体

  各区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是集中排查工作主体,社区(村屯)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个人“四方”具体落实排查工作。

  1、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负责所辖范围内的人员排查。

  2、辖区内所有用工企业(单位)负责本企业用工人员的排查。

  3、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排查。

  4、辖区内宾馆负责排查住宿人员;药店负责登记推送购买“退烧药”人员;区县(市)指挥部负责设置集中隔离留观场所排查工作。

  5、民航、铁路、公路等各个卡口负责入城人员排查工作,所在区县(市)负责统一汇总。

  三、提高排查精准度

  进一步强化集中排查的科学统筹,确保排查精准、处置及时、 防控有效。

  1、开展全民测温。对辖区内所有居民开展逐户、逐人进行体温监测,凡发现体温异常者,要落实首报负责制和首诊负责制。

  2、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对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要设立台账严格管理排查,一人一卡,每天对其开展2次测温检查。对密切接触者和与密切接触者相关联的人员,要重点介入、时时跟踪, 一旦发现发热患者,马上采取相应措施处置。

  3、加大核酸测查力度。对发热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要做到能检全检、应检尽检,尽早切断传染源。

  四、改进大排查方式

  1、鼓励支持本区县(市)工作创新,特别是要注重使用大数据+网格化、地毯式排查手段,对辖区以及外来人员做到“全口径” 信息填报,确保落地查人信息准确、推送及时。

  2、要采取更多的人工智能方式,通过组建微信群、视频连线等方式,逐家逐户开展核查、核对、体温监测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

  3、各级、各部门包括属地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民航、 铁路、公路客运等相关单位要集中行动,分兵把口,联查联排, 区县(市)指挥部要统一调度指挥,确保在两天内完成大排查任务。

  4、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更多地掌握排查信息,凡举报查实的,可按公安机关发布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五、充实大排查力量

  1、要进一步充实社区(村屯)的排查力量。各区县(市)指 挥部要根据集中开展大排查要求,在充分利用已下沉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综合执法人员开展包保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大排查任务和目标。区县(市)各级领导同志要深入一线,划区划片,包保负责,坐镇指挥,坚决克服摆样子、走形式,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要全力补充和加强流调队伍力量。按照流调关口前移要求,全面开展发热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流调工作任务艰巨, 且时间紧迫。各区县(市)要在市指挥部医疗组的具体指导下, 迅速抽调人员,组织若干流调队伍,连夜投入工作,争分夺秒开展流调工作,力求在大排查中查到更多密切接触者,为第一时间 采取防控措施创造条件。

  3、要压紧压实压细责任。重点落实好辖区、行业部门、单位、 个人“四方”责任,以及区县(市)各级领导联系包保责任。责任不仅要落到各级承载主体,更要具体到人头,确保集中大排查各项工作件件落地,有人抓、有人管,各负其责,不打乱仗。

  4、要加强对这次大排查工作的明察暗访。及时跟踪掌握工作动态,对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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