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2018-09-18 08:43:40|来源:东北网|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暨“新时代 新龙江 新作为——网络媒体龙江行”活动启动

  9月17日,2018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暨“新时代 新龙江 新作为——网络媒体龙江行”活动启动仪式在哈尔滨举行。

【头条】2018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与会嘉宾共同按下启动球。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黑龙江省委网信办主任谭宇宏,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哈尔滨市委网信办主任李为民,黑龙江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付军,中国移动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李伟东,人民网黑龙江频道总编辑张丹,共同按下启动球开启2018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暨“新时代 新龙江 新作为——网络媒体龙江行”活动的大幕。全省各市地同步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

【头条】2018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互动环节上,现场观众扫描屏幕二维码,共筑龙江网络安全盾。

  启动仪式上,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黑龙江省委网信办主任谭宇宏指出,近年来,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网络安全意识日益深入人心,黑龙江省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成效显著,网络空间更加清朗。本届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同时,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黑龙江省委网信办主任谭宇宏还为“新时代 新龙江 新作为——网络媒体龙江行”活动授旗。之后,黑龙江省内多家网络媒体及自媒体达人将深入哈尔滨市、佳木斯市、伊春市、绥化市开展采访报道。

【头条】2018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授旗仪式。

  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哈尔滨市委网信办主任李为民作为市地网信部门代表,倡议互联网企业应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责任制和保护机制,文明办网。同时,广大市民也应加强学习,掌握网络安全知识,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做出贡献。

  黑龙江省委网信办副主任孙耀武发布了2018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态势报告。在网络安全专家论坛环节中,来自不同单位的专家学者,结合各自工作实践,就黑龙江省网络安全态势、保卫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安全法的国际影响、网络空间敌情、网络信息风险及防控等方面做了专题报告。黑龙江省直、市直单位,有关专家学者,网络安全企业代表共400余人参加活动。

【头条】2018年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群众在网络安全技术展区。

  接下来,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将一一呈现。9月18日是校园日,将面向大中小学校学生普及宣讲网络安全知识,搭建绿色网络屏障;9月19日是电信日,将面向所有用户发送网络安全公益短信;9月20日是法治日,通过真实案例提醒群众加强防范,警惕潜藏的陷阱;9月21日的金融日,专家将会现场解答如何提高手机、电脑安全等级;9月22日是青少年日,一堂特殊的科普课将引导青少年争当文明上网小标兵;9月23日将重点宣传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技能,为个人信息保护加上防盗锁。活动期间,还将开展网络安全主题图片展,线下、线上网络安全有奖竞答等活动,并以COSPLAY真人静态等创新手段丰富网络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形式。

  此次活动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委网信办、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工信委、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黑龙江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黑龙江省总工会、团省委10家单位共同主办,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黑龙江分中心、黑龙江省网络空间研究中心、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协会、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协会6家单位协办。(记者 许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