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2018-09-06 10:27:30|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根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9月5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哈尔滨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中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并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希斌出席会议,并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旅游消费、预付款(卡)消费、电信消费、老年人食品保健品消费、餐饮消费等问题,以及《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进行。

  会上,执法检查组集体学习了《条例》重点内容和执法检查方案。会议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责,深入了解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际状况、检验地方立法成效的实际行动,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要把握监督原则,发挥人大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经营者认真整改纠正。要突出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分析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据悉,执法检查组还将深入到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伊春等地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10月份召开的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记者 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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