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黑龙江省法院“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

2018-08-15 08:55:33|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全省法院“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

  一、解决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裁判文书100%由主审法官、合议庭签发。对办案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法官责令退出法官员额,对办案出现错误的法官坚决追究错案责任。

  二、解决执行难问题,实现“四个90%以上”。2018年12月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90%以上合格合规,执行信访案件90%以上处理完毕,全省90%以上法院实现上述三个目标。

  三、解决行政诉讼案件个别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问题,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2018年12月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全年100%。

  四、解决涉诉信访积案问题,实现“三个100%”。2018年12月底,信访积案评查率达到100%、诉求有理的信访积案纠错补瑕率达到100%、信访责任追究率达到100%,推动实现省委确定的“控增、减存、退位、促稳”信访工作目标。

  五、解决执纪问责不彻底问题,实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有案不立、拖案不办、久执不结,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损害司法公信、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监督电话:82392789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