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

2018-08-10 09:49:47|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省政府办公厅“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公开承诺: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依法科学决策水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

  三、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精神。

  四、提高行政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和更多事项“最多跑一次”,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创业办事。

  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面践行“四零”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627610。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